Wednesday, 4 November 2009

(zhuan)留学生回国创业最高予50万支持 申报需6条件

中广网北京10月29日消息(记者陈朴)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18时44分报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决定,实施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留学人员回国创业最高可获50万元支持资金。
  根据《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十一五”规划》,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实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支持计划,主要是每年从留学回国人员创办的企业中,遴选一批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市场前景好的,在创办的初始启动阶段予以重点支持,尤其是资金上的扶持。
  想要申报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的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应为留学回国人员,一般应获得硕士以上学位;二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技术创新性强,具有市场潜力;三是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经营管理能力,如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者可优先考虑;四是企业注册时间不超过3年,企业注册资金现金资产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留学人员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五是企业法人诚信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经费划拨方面,对于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批确定的重点创业项目,将一次性给予创业支持资金50万元;对于其中的优秀创业项目,一次性给予创业支持资金20万元,相关地方还要给予相应配套资金支持。创业启动支持资金一般用于留学人员企业科研创新和市场开拓以及贷款贴息、人员安置、团队建设等方面。  为了把这笔创业资金用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也要求,受支持的留学人员企业要认真执行国家有关专项经费的管理规定,制定资金管理细则,确保专款专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受支持企业使用资金的情况进行检查、审计,如发现违规使用情况,将责令其整改,情节严重的,还要返还中央支持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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